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名单:2020住房租赁8个试点城市出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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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合肥房产局微信号消息:根据《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合房﹝2020﹞52号)规定,结合日常检查和信访投诉情况,拟对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名单附后)的不良行为予以扣分,公示期从2020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良行为信息扣分事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申诉,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或事实依据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收到,视为无意见。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计入住房租赁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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