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食!北京2020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通知全文一览
北京市教委日前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及新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京教勤〔2020〕11号
各区教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学生餐配送企业:
秋季是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风险高发的重要敏感时期。为扎实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及新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市范围内学校的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简称学生餐配送企业)、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超市便利店及食品市场等)。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要依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标准
各区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立足教育对象、手段、环境、目标和任务的变化,熟悉和掌握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在科学精准实施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紧密结合当前首都的形势任务和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密防控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风险,做到思想不松、策略不变、措施不减。要按照首善标准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机制,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力量保障等全链条、各环节准备。要加强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顺畅高效的联合工作机制,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