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新规开始实施!2020年9月1日起新规定内容汇总(2)
我国首部资源税法即将实施
明确将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作为我国首部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和现行的资源税相比,资源税法调整了具体税率确定的权限。资源税法继续采用固定税率和幅度税率两类税率,对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明确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此外,资源税法明确将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门槛
进一步降低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降低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门槛。
主要修改内容有三方面:一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三是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学术不端有了惩处依据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施行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开展有关科学技术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的处理。
对于科学技术人员来说,12种行为被列入违规范畴,比如,在科学技术活动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实施“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故意夸大研究基础、学术价值或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社会经济效益,隐瞒技术风险,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编造科学技术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等。
道路旅客运输新规:
客运企业自主选择车型
旅客出行灵活下车
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提升经营者经营自主权。允许客运班车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城区沿途下客,便利旅客出行;允许客运站在满足基本服务功能前提下拓展旅游集散、邮政、物流等功能,充分利用客运站资源;允许包车客运向下兼容运营,即省际、市际、县际包车客运经营者可以分别经营省内、市内、县内包车客运业务;将包车客运车辆数量要求适度上调,切实做到“放管结合”。
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新版固废法将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该法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到人,同时补充规定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比如有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罚款、行政拘留处罚。
新修改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施行
公安部近日发布《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