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本月实施 2020车险改革后有什么影响?(2)

  ※交强险提额

  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车损险增值

  车损险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注释:新规实施,盗抢险不用单独购买;现阶段只有在附加险中出现的权益如涉水、玻璃单独破碎、自燃险等,以后买了车损险都能享有。

  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注释:令人讨厌的事故免赔率条款消失了,改为上保险时与保险公司协商绝对免赔额,而根据协商免赔率的不同附加险价格也会有区别。但是现在有不计免赔啊,以后这一点怕是没法享受了,多少要承担一些费用。

  ※商业车险更丰富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新车险政策中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这条可能就是开头说了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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