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骗局怎么判断?如何识别原始股骗局(2)
第五,法律中的“模糊概念”应搞清。只要稍有法律常识的投资者,都会对《证券法》和《公司法》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条款有所了解。并不是所有带有“股份”字样的公司都是允许发行上市的公司。
上市股份和非上市股份最根本的区别是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问题。另外,以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等条款作为投资者持有“原始股”的合法外衣,也应三思而后行。
第六,签订合同应谨慎。为防止购买“原始股”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风险,投资者即便没有投资眼光,也要有防范风险、维护自身权益的技能。在选择“原始股”进行投资时,应当把签订合同这一重要环节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股东身份”、“款项结算”、“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界定清楚,从而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争取维权上的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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