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2020年政策内容分析(2)

  问:《指导意见》针对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为进一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指导意见》围绕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提出了四方面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导意见》指出要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推动重大项目“物流通、资金通、人员通、政策通”,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重大工程项目落地。

  二是优化项目要素配置。《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统筹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环保等要素配置,将土地林地、建筑用砂、能耗等指标优先保障重大工程和项目需求。加强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鼓励地方盘活利用存量用地。

  三是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明确要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

  四是营造良好投资氛围。《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工作,以“线上线下”产业招商会、优质项目遴选赛、政银企对接会、高端论坛等形式加强交流合作,增强企业投资意愿,激发社会投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努力营造全社会敢投资、愿投资、善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问:就推动落实《指导意见》,下一步工作中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各部门、各地区协同推进,切实做好《指导意见》任务部署,进一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一是坚持市场主导地位。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支持的理念,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积极有效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二是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任务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上下联动、凝聚合力,协同推进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四是聚焦重点先行先试。进一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加快科技、人才、金融、数据等要素优化集聚共享,试点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或事业部,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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