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转主板的条件有哪些?新三板转主板的可行性

  新三板转主板的条件有哪些?

  随着新三板的发展,转板问题已经成为相关各方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证券监管机构以及新三板管理当局拟把转板制度作为促进新三板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一些企业也是翘首以盼,甚至有企业把在新三板挂牌作为最终实现在交易所上市的一个跳板。但是从现行的政策以及部分实践来看,转板问题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问题,其需要政策的更加明确和完善。

  转板制度实行有其必要性

  我国对公司公开发行上市采取核准制,因此,企业欲从新三板转板到创业板等板块上市,必须要经过证监会的公开发行的核准。这也是在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的前提条件。从目前的政策规定来看,这个条件已经具备。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也就是已经获得了证监会公开转让的批准,那么从实际操作上来看,是不是就可以顺利实现转板了呢?在目前来看,企业要实现转板,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并不是在短期内就可以实现的。

  新三板转主板的条件:

  首先,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达到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如前所述,我国实行的是发行和上市分离的制度。这就从制度规定了这样一种体制,那就是证券交易所有决定是否让已经经过证监会公开发行批准的企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权力。因此企业欲在交易所上市就要满足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标准。

  按照沪深交易所修订的上市规则,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万元以上,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股本超过4亿元的,这一比例是10%);创业板则要求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股东不少于200人。

  其次,《证券法》的修改以及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

  对于转板问题,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机制以及一套规范的制度安排。这其中包括要对《证券法》进行修改。现行《证券法》有关市场体系的规定主要是立足于交易所市场,欠缺对多层次场外市场的整体设计,对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包括场外和场内)之间的转板机制缺乏基本规定。其次,还应调整现行《证券法》有关对股票发行采取核准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发行条件、发审委制度等相关规定,实行更加灵活的核准制度或者逐步实现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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