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RCEP意味着什么?RCEP对国内经济贸易有何好处?(2)
2. RCEP最重大的意义在于,中日首次建立直接的自贸区关系
在RCEP签署之前,全球主要的区域性自贸区包括:美加墨自由贸易区(前身: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EU)、以及同样覆盖广泛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对比RCEP和CPTPP协定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国有企业规则方面的规定,RCEP的条款较之TPP的规定更为柔和、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尽管名义上由东盟牵头,但由于东盟10国与其他5国均有“10+1”自贸区协议,因此RCEP的意义实际上在于中日韩、特别是中日首次建立直接的自由贸易区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作为“10+5”协议框架,本次签署协议的东盟外五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与东盟分别有已经生效的“10+1”自贸区协定。这也就意味着,实际上RCEP的主要增量贡献,恰恰并非在牵头谈判的东盟与其他5国之间,而是在其他5国相互之间。而这5国中,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同属CPTPP,中国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又各自有已经生效的双边自贸区协议。也就是说,RCEP的最大增量意义,实际上是中日首次建立直接的自贸区关系。
3. 更紧密的中日贸易关系,有望成为全球贸易稳定器
我们聚焦于RCEP可能带来的中日贸易关系的进一步深化。自贸区协定最主要、最直接的规定均是进口关税的减免。从这个角度来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因为既有的平均关税水平高于日本,所以在RCEP框架下我国关税税率下调、直至降至零关税的空间更大,实际上是更有利于我国自日本进口增加而非出口增加的,从而我们理解中RCEP对我国的意义更大的方面,是在于我国工业生产所需的一些工业中间品和资本品,通过RCEP框架下我国进口关税的进一步下调,而能够从日本这样的较为先进的发达国家得到进口来源的更坚实的保障。
具体来说,从日本的关税减免承诺角度来看,由于其已经在多数领域将进口关税降至零或是很低的程度,因而实际上在RCEP协议框架下,进口关税进一步下调的空间并不大。在中国对日出口的主要商品类别中,纺织品可能是收益最大的行业领域。中国对日本出口规模最大的两类商品——机电音像设备及零件、以及机械制品——日本的进口关税极低,多数类目当前已经为零关税,RCEP下并无明显的关税下调。而我国对日出口的第三大类商品——纺织服装类,原先多数面临日本征收8%-11%左右的进口关税,而日方在RCEP下承诺逐步下调,直至15年后将纺织服装类进口关税下降至零。
我国自日本进口占比较大的机电音像设备及零件、以及机械制品,目前相对较高的关税税率,则承诺20年后基本降至零;同时也注意到,我国并未承诺对来自日本的汽车进口的关税大幅下调。我国在RCEP框架下,承诺将机电音像设备及零件、机械制品(HS85/84)的关税税率逐步下调,至二十年后基本降至零。但我国从日本进口的多数汽车不在协议范围内,RCEP中我国仅承诺对产自日本的排量2500cc以上的豪华轿车,自协议实施第一年起关税降至15%,并承诺未来二十年内不超过15%。
RCEP+CPTPP框架下,中日贸易关系或起到全球贸易的稳定器作用。考虑到日本是CPTPP最为积极组织、并最终促成协议签署的重要成员国,加之中国、日本同在RCEP框架内首次建立了直接的自贸协定关系,我们认为,中日贸易关系在未来的全球贸易关系中的重要性有望进一步凸显。这种重要性,不仅仅是一些商品类别进口关税的互惠是下调,而更多是围绕商品、服务贸易、投资、技术研发等制造业产业链的各个方面,能够形成相互促进、强化协同格局的一种可能性。不断深化的中日贸易——投资——技术合作关系,对于外部环境日趋紧张的中国、以及制造业面临空心化和产业进步有所停滞的日本而言,都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此外,拜登和民主党在贸易政策方面,明确不主张采取进口关税等不符合WTO规则的单边逆全球化政策。如果拜登成功组建民主党主导的美国政府,在CPTPP和RCEP框架下,更紧密的中国-日本贸易关系有望较快开始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起到更为重要的稳定器作用。
本文来源:申万宏源宏观 作者:秦泰、贾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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