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强小米事件始末:徐强谈雷军言论内容曝光

  12月8日晚间,小米品牌安全官方公布了“小米与徐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判决判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徐强要在《法治日 报》刊登声明,向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赔礼道歉,声明内容应事先经法院审核,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律师费等共计81000元。

  2019年10月5日,被告在微博“午夜城醉”连续发布两篇诋毁原告公司、小米产品及法定代表人雷军的微博,称原告公司、雷军先生送受阅部队小米平板4 Plus的行为系贿赂军队、让军人沉迷上网打游戏的诽谤言论,使原告的企业形象受到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被告甚至还大肆使用侮辱性词汇称呼原告法定代表人及创始人雷军先生为“雷汉奸”。

  经审判,法院认为被告并无事实依据,对原告构成诽谤,该言论在网络上发布并传播,降低了原告的社会声誉,给原告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被告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被告认可发表了涉案不当言论,同意向原告赔礼道歉。

  以下为小米品牌安全官方微博内容:

  你关心的“小米与徐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来啦!

  判决时间:2020年12月7日

  判决如下: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徐强在《法治日 报》刊登声明,向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赔礼道歉,声明内容应事先经法院审核,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律师费等共计81000元。

  案件概述:2019年10月5日被告在微博“午夜城醉”连续发布两篇诋毁原告公司、小米产品及法定代表人的微博,称“帮助收集军事机密”“贿赂军队”“雷汉奸”等。法院认为其无事实依据,对原告构成诽谤,该言论在网络上发布并传播,降低了原告的社会声誉,给原告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被告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被告认可发表了涉案不当言论,同意向原告赔礼道歉。

  最后,小安安真心希望这个世界少一点恶意揣测,多一点真诚热爱,愿我们永远心向阳光、温暖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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