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披露“被骗”细节 合作公司实控人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月5日晚间,华伍股份(300095,SZ)发布公告回复深交所关注函。

  此前,深交所针对华伍股份公告的被合同诈骗一事,向公司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并补充与指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等。

  华伍股份表示,江苏蓝卫光学眼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卫公司)在2018年二季度联系公司,声称其2018年1月在某军工企业再次中标一批大额军用护目镜项目,提出与公司合作该业务,由华伍股份向其指定的供应商代为采购原材料,待其军工订单交付并收到回款后,向华伍股份支付原材料费用及合理的利润。

  华伍股份与蓝卫公司指定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但是供应商存在未开全发票以及未交付合格产品的情况。相关业务形成三笔债权,合计债权3717.89万元。

  华伍股份副总经理、董秘陈凤菊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蓝卫公司提供的中标合同对象为央企际华集团,加之又是军工企业,而华伍股份也有军工业务,因此认为有一些保密也是正常的情况。

  两年前即开始合作,逾3700万货款或无法收回

  2020年12月29日,华伍股份发布了关于公司报案后收到《立案通知书》的公告,称合作方蓝卫公司涉嫌伪造中标通知书及军工企业采购订单,或构成合同诈骗,导致剩余货款3724.4万元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目前,江西省丰城市公安部门已对上述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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