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药不纳入医保!医保新规施行时间2020年9月1日起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包括预防性疫苗,滋补药品,保健药品,脱发、美容减肥类等在内的八类不得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规定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办法等。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下8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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