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全文一览(2)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建成溧水天山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500吨/日),加快江北焚烧厂二期(2000吨/日)、六合焚烧厂(1000吨/日)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江南、江北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促进项目的实质性落地,为垃圾焚烧处置提供兜底保障;至2022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0000吨/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二)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建成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二阶段)、六合餐厨处理设施,开工建设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栖霞餐厨处理厂,力争开工建设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至2022年,全市餐厨、厨余垃圾集中处理总能力达到2150吨/日。农贸市场果蔬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继续推行餐厨、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置,大专院校、大型医院、大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等再设置一批小型餐厨处理机。

  (三)加快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市城建集团加快开展江北、江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展城东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同时相关属地政府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尽快形成处置能力;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四)加快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在仙林大学城、河西新城各建设一座绿化废弃物处置场。同时推进各区绿化废弃物分散就地处理模式,按计划建成处置场覆盖本区域范围,逐步实现绿化废弃物不再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五)建立有害垃圾处理渠道。推进全市有害垃圾回收处置渠道建设,加快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建设,做好有害垃圾回收集中暂存工作,推进全市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建设,保障有害垃圾规范处置。

  (六)全面升级垃圾转运体系。新建市级城东大型转运站、玄武尧红路转运站、秦淮白下科技园转运站、鼓楼幕府东路转运站、栖霞西岗转运站、江宁汤山转运站、浦口江浦转运站,升级江宁麒麟转运站、江北新区沿江转运站、浦六路转运站,2020年完成立项前期工作,2021年开工建设,2022年建成,新增垃圾转运能力3800吨/日;取缔扰民突出中转站,改造为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等环卫设施;升级改造保留的小型中转站,落实密闭化作业,提升环保水平,规范渗滤液处理体系,2020年完成30%,2021完成60%,2022年完成100%;落实厨余垃圾专项收运,由源头收集至厨余垃圾转运站或末端处理设施。

  (七)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布局。新建的住宅小区、商用写字楼、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医院、农贸市场、工厂等同步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新建小区和出新改造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点与小区建设、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存量小区逐步提升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点,至2020年完成60%,至2021年完成100%。

  (八)推进“两网融合”设施建设。建设“回收服务点、回收服务站、回收中心”三级“两网融合”体系,形成市民交投便捷、企业物流畅通的系统。源头布点上,在居住区、商务街等建设一批“回收服务点”,可结合垃圾分类收集点、装修垃圾收集点、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教育站一并建设;中间转运上,以街道为单位,建设一批“回收服务站”,对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回收、存储、分选、打包、转运,对可用物品进行整修,方便旧物交易利用;后端处置上,以区为单位建设区域回收中心,市级建设板桥、城东2座分类拆解回收处置中心,具备商品交易、分拣加工、仓储配送和配套服务等功能,进行托底保障服务。

  (九)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园规划建设。推进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六合、高淳、溧水环境园以及栖霞固废资源化利用中心等园区规划编制,结合我市空间规划总体布局,对垃圾处理设施提早布局、明确厂址。尽快明确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的园区定位、规划方案、产业布局和具体实施计划等内容。根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时序,同步实施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市政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五、保障机制

  (一)完善条例配套实施办法。加强《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研究制定条例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对垃圾分类突出贡献单位、住宅区、农村居住区和个人给予奖励,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

  (二)研究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多排多收、分类少收”原则,研究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办法,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采取“先餐厨垃圾,后其他生活垃圾”和“先单位,后居民”的步骤分步实施。

  (三)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制定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导则和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标准等,明确分类投放方式、实施步骤、要求;制定垃圾分类实效达标考核细则。

  (四)推动源头减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对制售不合格塑料袋的企业、个体商户严格执法处罚,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或免费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定限制住宿、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和限制过度包装的政策。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加大净菜加工企业及相关农业加工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五)健全管理体制。优化调整区、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每月统筹调度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市、区、街三级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及其职责,配置专职人员,街镇一级机构与城管执法(综合执法)分设。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将垃圾分类纳入部门绩效管理指标,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坚持管理重心下移,着重加强街镇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主导作用,强化社会共治,充分调动社区资源推进垃圾分类。

  (六)加强资金投入。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奖补办法,对完成年度目标的区给予奖励。落实小区分类收集点、分类收运车辆、区街“回收服务点、回收服务站、回收中心”、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购置及运行经费。推进收运处置服务市场化。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采用“直收”模式,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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