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热点楼盘优先卖给无房家庭 2002新政楼盘范围公布

  11月24日消息,成都住建局、司法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通知》表示,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以下顺序分别对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资格进行复核:

  第一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第二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

  第三顺序:不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并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第四顺序: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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