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 2020落户新政全文一览

  12月14日,山东青岛。据青岛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继续放宽中心城市等落户政策。

  原文如下:

  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为促进人口和劳动力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和有序流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人口对城市发展贡献度,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充分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才集聚。以城市发展总体战略为根本导向,以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为重点目标,为引进战略性领军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坚持动态平衡。围绕全市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经济地理重塑,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实现城市、人口、产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放宽中心城区、大幅放宽城区、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三)坚持自愿选择。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合法权益,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四)坚持配套改革。统筹推进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政策配套力度,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三、继续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一)人才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区或市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落入学生集体户。

  1. 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和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人员;

  2. 学历人才。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3. 技术技能人才。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35周岁以下,取得初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 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5.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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