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在岗7日可领17日加班费 2021企业节假日工资计算规定公布

  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春节7天假期(2月11日至2月17日),2月12日、13日、14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或者补休来替代。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京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全文一览:

  京人社劳发〔2021〕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为全面落实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我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年的服务保障工作,稳定劳动关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心留人,大力开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健康宣教工作

  积极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系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紧密的优势,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和微信等平台,重点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大力开展健康宣传工作,倡导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务工地过年,将当前国际、国内和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留企留京的必要性重要性等讲明讲透,努力争取外来务工人员的理解和配合。要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疫情防护、防控意识,引导他们养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要引导各用人单位树立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从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的角度,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条件,让人留得安心;从疫情防控的角度,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检测工作指南》等相关防疫要求,让人留得放心;从稳生产稳就业的角度,依法落实职工合法权益,让人留得称心。

  二、用岗留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稳就业服务

  发挥就业服务指导员、就业服务专员和企业联络员作用,了解掌握在京过年外来务工人员基本情况。开展“春风行动”,为有工作意向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岗位推荐服务。充分发挥“共享用工”平台的作用,引导余缺调剂,帮助节日期间短期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提前对接放假早、富余员工多的企业,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对接数字平台型企业,扩大灵活就业岗位供给。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节期间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通过工会组织与外来务工人员协商春节期间工资待遇、灵活用工方式等,稳定就业岗位。指导督促用人单位筑牢节日期间保障职业安全底线,做好疫情防控、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管理,落实用工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职业伤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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