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意味着什么?2021倡议全文一览

  3月16日消息,昨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出倡议,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参与“七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积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希望实体店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承诺,认真践诺,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做出贡献。这项倡议分为四个方面内容。

  一、自愿承诺。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承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同时,鼓励经营者承诺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

  二、履行承诺。承诺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退货承诺。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拖延,及时办理退货,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三、主动公示。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规则。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说明。

  四、接受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目前,国内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销售方式,都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实施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随着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广大消费者期待“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据悉,近几年,浙江、江苏、上海等地的不少线下实体店经营者,已经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倡导下,自愿参加到“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的行动中,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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