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钢铁限产新闻2021新消息:《减排措施通知》全文一览(2)

  (二)装备要求

  1.长期停产和已淘汰的生产装备禁止纳入核算限产减排比

  2. 180平方米以下(不含)烧结机、1000立方米以下(不含)高炉、100吨以下(不含)转炉,特别是9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步进式烧结机,优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

  3.高炉以扒炉停产计。

  4.合理安装各生产装备检修时间,禁止频繁倒换生产装备。请各相关县(市、区)按照3月18日钢铁企业总量减排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抓紧组织钢铁行业企业制定减排措施,于3月19日17时前将各企业限产减排措施经企业法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大气办。3月20日10时前将企业停限产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经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报市大气办。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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