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楼市房地产限购限售新政策全文2021解读(2)

  三、如何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政策?

  答:本《通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住房“限售”政策:

  1.在本市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嘉兴任何一个县(市)、区新购买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在本《通知》发布前,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继续执行嘉兴2017年5月20日相关调控政策。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嘉兴任何一个县(市)、区购买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四、如何进一步加强分期销售管理?

  答:嘉兴市区范围内,申请商品房预(现)售许可(备案)的项目(含前期已办理预、现售和首次办理预、现售的项目),每批销售面积以不低于2万平方米可售房源为单位进行申报,调整为不低于3万平方米可售房源为单位进行申报;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申报。

  各县(市)原有政策略有不同,以该项政策为最低线,可视情提高执行每批销售面积。

  本通知实施前已进入向属地主管部门申报流程的项目按照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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