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发电迎后补贴时代 行业盈利模式进一步完善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财建〔2020〕426号)。补充通知中正式明确了生物质发电项目(含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此外,补充通知同样明确了单一生物质发电项目可获得中央补贴的期限。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连同年初4号文,一起完成对可再生能源项目享受补贴权益的确认,存量拖欠补贴发放有望提速。此外,国补退坡,一方面有望进一步刺激产业技术升级和盈利模式创新;另一方面,或进一步倒逼地方政府加快建立使用者付费长效机制。政策出台后,行业盈利模式有望进一步完善。《通知》出台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有利于稳定行业预期。

  事件驱动 生物质补贴方式落地

  近日,三部委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结算规则:

  明确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和补贴电量的核算。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通知》确定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一、风电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二、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三、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

  在合理利用小时的基础上,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其中,项目容量按核准(备案)时确定的容量为准。如项目实际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的,以实际容量为准。

  《通知》明确,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内所发电量,按照上网电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当地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

  《通知》还规定,合理小时数以内的电量,可全部享受补贴。超过合理小时数的电量,按当地火电基准电价收购,并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预计,绿色电力交易市场逐步激活后,绿色电力交易将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增加额外的收益。

  行业前景 存量补贴发放有望提速

  太平洋(行情601099,诊股)证券表示,本次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存量生物质项目国补退出政策的落地,对建成年限较早的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有较大的影响,其中垃圾焚烧发电一般签有保证最低内部收益率的相关条款,所以盈利水平相对较差的垃圾焚烧项目有望通过提高垃圾处理费等途径,保证相对稳定的收益水平。长期来看,垃圾焚烧项目作为刚需,预计新建项目受政策影响较小,行业仍将延续向好态势。

  天风证券(行情601162,诊股)对一个日处理量1000吨的垃圾焚烧项目进行了测算,新政施行后,假设在项目运营满15年后,标杆上网电价按0.45元/度确认,项目的IRR、NPV将分别减少0.7%、43%;而对于优质的垃圾焚烧项目,其利用小时数较高,假设其运营10年后已满足82500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从第11年起,标杆上网电价按0.45元/度确认,则项目的IRR、NPV将分别减少1.2%、73%。从净利率的角度,按0.45元/度确认标杆上网电价后,项目净利率将降低12pct左右。

  新政施行后,若想维持项目盈利能力不变,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之前,可与地方政府协调,争取上调垃圾处理费,从而确保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收入水平。据天风证券测算,在补贴15年后退坡的假设下,为维持项目IRR不变,政府的垃圾处理单价应该从60元/吨上调至73元/吨,上调幅度22%;10年后退坡,则应上调至83元/吨,上调幅度39%。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关于非水可再生能源政策出台密集度非常高,年初财政部发布4号文和5号文,开启了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修改提升之路。《通知》连同年初4号文,一起完成对可再生能源项目享受补贴权益的确认,提高了补贴资金发放的计划性和稳定性,为运用金融手段解决补贴拖欠问题提供了必要条件。在政策不断完善之后,以及未来补贴基金缺口解决方案的逻辑逐步理顺后,存量拖欠补贴发放有望提速。

  投资机会 行业盈利模式进一步完善

  2020年4月,发改委发布《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稳步推进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还需要所在城市落实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上年度省级补贴拨付到位;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原料必须100%为农林废弃物。国补退坡影响落地后,将进一步倒逼地方政府尽快建立使用者付费长效机制,有助于完善产业盈利模式,从ToG模式向ToG+C发展。

  天风证券表示,《通知》出台后,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有利于稳定行业预期。政策执行后,预计对风光发电项目影响有限,短期内虽然对生物质发电项目存在一定负向影响,但长期看,全生命周期补贴小时数补贴方式有利于补贴资金确权,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计划性和稳定性;此外,国补退坡后,有望进一步刺激产业技术升级和盈利模式创新,进一步倒逼地方政府尽快建立使用者付费长效机制,有助于完善产业盈利模式,从ToG模式向ToG+C发展。投资上,建议关注瀚蓝环境(行情600323,诊股)、旺能环境(行情002034,诊股)、伟明环保(行情603568,诊股)、绿色动力(行情601330,诊股)等。

  太平洋证券认为,环保产业是战略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是我国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举措,预计“十四五”相关规划将陆续出台,政策环境持续向好;而行业竞争格局 (过去两年来的行业出清)、投融资环境(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也呈持续向好态势,持续看好环保行业的业绩反转+估值修复的戴维斯双击行情。太平洋证券建议关注景气度高的大固废、国六、清洁能源、水环境治理等板块,关注蓝晓科技(行情300487,诊股)、维尔利(行情300190,诊股)、盈峰环境(行情000967,诊股)、长青集团(行情002616,诊股)、高能环境(行情603588,诊股)、艾可蓝(行情300816,诊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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