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全文一览(2)

  三、优化提升标准体系供给结构和水平

  8.编制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基础上,围绕产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网络和数据安全,船舶、飞机、民爆和通信行业的安全生产等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对照和借鉴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明确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标准项目规划和进度安排。

  9.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快速发展、融合发展的需求,修订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电动汽车、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家庭、云计算、锂离子电池、光伏等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或路线图。启动编制钢铁、石化、有色金属、建材、纺织、汽车、电力装备等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积极推进智能船舶、物联网基础安全、5G+工业互联网、5G+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区块链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10.优化完善行业标准体系供给结构。优先支持重点和基础公益类标准制定,逐步减少一般性技术和产品行业标准的数量,制定重点和基础公益类标准比例同比增加5%。加大行业标准复审修订力度,对实施时间超过5年的行业标准进行全面复审、及时修订。鼓励采用修改单对行业标准进行修改,提升修订响应速度。

  11.大力培育发展高质量的团体标准。继续实施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引导社会团体先行制定具有创新性的团体标准,及时满足产业和市场的急需。支持制定技术水平全面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团体标准,鼓励制定质量分级评价团体标准,推动实现优质优价。组织相关标准化专业机构对现有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

  四、持续深度参与全球标准化活动

  12.不断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水平。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际标准的转化评估分析,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围绕薄弱环节和消费提升等重点领域,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国际标准对标达标行动,瞄准国际先进标准不断提升国内标准的技术水平,将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转化率提升至90%。

  13.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制定。支持国内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深度参与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及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等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制定,与国际同行共同树立国际标准,积极贡献中国技术方案,提高国际标准的风险防控能力。

  14.积极支持中外标准化交流合作。鼓励国内的协会、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加强与国际同行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聚焦共同关注的领域,形成标准化共识,不断扩大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朋友圈。支持围绕“一带一路”的建设需要,组织编制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促进我国技术、产品、工程和服务的国际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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