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全文一览(3)

  着眼深化改革和优化服务,共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探索创新改革举措,优化政府服务管理,合理分配创新收益,持续提升开放水平,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要素资源配置供给,协同推动区域营商环境提升。

  (十五)协同推进创新改革试验。建立支持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探索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开展科研资金跨区域使用试点。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研究将上海、安徽(合芜蚌)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到G60科创走廊范围内其他区域,探索建立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异地复制推广机制。

  (十六)打造高效便捷统一的政务服务生态。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服务流程再造、标准互信互认、数据汇聚共享,打造区域一体化企业服务平台。探索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实行形式审查。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率先实践一批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建立G60科创走廊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营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

  (十七)优化创新人才工作生活环境。落实互认互通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支持协同举办人才峰会、知名高校招聘会等活动。制定和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办法,对海外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成员办理工作许可、永久或长期居留手续给予更大便利。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奖补政策,放宽异地就业人才在购房、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条件,出台购房、租房优惠政策,创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环境。

  (十八)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区),建立以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区域联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分中心,联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加强跨行业、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保持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的全面领导。发挥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机制及其办公室作用,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由科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设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统筹本方案的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撑。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大产业项目、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健全区域政策协同机制,加强区域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的衔接。组织开展重大前瞻性课题研究,做好政策储备。探索建立联合招商、资源分享、产值核算、税收分成等协同机制。推进资源、能耗、产权、技术等要素资源跨行政区域交易。

  (三)建立评估机制。聚焦创新研发投入、创新产业发展、创新资源集聚、创新生态构建、创新协作共享等重点领域,建立科学实用、系统规范的一体化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动态监测,科学评价G60科创走廊建设情况。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彰显品牌效应和资源集聚能力。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推动G60科创走廊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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