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全文一览(2)

  三、进度安排

  2021年4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的县(区、市),围绕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运营线路、运输信息等“四个融合”,制定本省份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安排、阶段工作目标要求、责任部门及联系人等。

  2021年9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县(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强与邮政、供销、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为重点,完善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设备,优化客货邮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客货邮样板模式,切实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的运输服务,促进农村运输可持续稳定运行。部将会同国家邮政局适时开展调研,了解相关省份工作进展和实践做法。

  2021年12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相关县(区、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形成本省份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线路运营要求,凝练典型发展模式和经验,并组织宣传推广活动,以点带面带动提升本省份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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