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基建三十八条内容是什么?2021全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读(3)

  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

  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参与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打造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交变高速加载足尺试验系统、量子信息技术基础支撑平台、临床医学研究与智能医疗共享服务平台、优势农业种质资源库等一批科技基础设施,促进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推动与清华大学合作建设超短超强激光平台,争取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二)高水平实验室。谋划推进黄河实验室、农业供给安全实验室、嵩山实验室建设,为积极争取国家创新平台储备力量。围绕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争创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积极参与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规划建设3—5家生物安全防护P3实验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黄委)

  (三)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等重大产业创新平台,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一批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省级创新平台提质扩容。建设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创新基础设施集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教育厅、农科院)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十四五”规划和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各地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出台政策举措,加强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谋划和建设。

  (二)创新支持方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银行业机构运用抵押补充贷款等央行中长期政策性资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惠利率信贷专项,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在豫发起或参与设立支持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债权计划、股权计划和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扩大债券市场融资。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统筹利用各类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融合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新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育,将其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

  (三)搭建示范场景。聚焦智能制造、智慧健康、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搭建应用场景,建设一批示范应用工程,带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郑开科创走廊、大数据产业园、智慧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建立创新应用场景孵化平台,打造若干“新基建+新应用”集成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

  (四)强化项目支撑。建立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库,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滚动实施。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开设前期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加强项目谋划引进,强化与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实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

  (五)提升安全能力。建立适应新型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体系,同步规划建设战略容灾备份基础设施,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监测机制,提升数据泄露预警、重要敏感数据监测等能力,保护网络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隐私。完善网络安全防护基础技术产品体系,提升关键设备安全水平,推进密码技术应用,加快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产品替代。(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密码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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