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租赁市场新消息:今年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约5.3万套(2)
(四)坚持增存并重,着力提升居住品质
全力推进实施好民心工程。更大力度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按照“能加尽加,愿加快加”的原则,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1000台以上。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审批管理等要求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形成加装电梯操作流程和格式文本,进一步规范加装电梯办理手续;总结各区加装电梯工作经验,编制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区协商和群众工作。更高水平推进“城中村”改造。将城中村改造与新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撤制镇改造、区域功能提升等有机结合,实现居住环境、空间形态、功能提升、社会管理、产业发展的综合改造效应。新启动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继续加快推进已批实施方案的项目改造,加快完成已批项目的动迁收尾工作,至2021年底累计完成项目动迁32个左右。
深入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1000万平方米,重点推进不成套职工住宅、小梁薄板房屋和里弄房屋改造,加大对五大新城、苏州河两岸等重点区域老旧住房的改造力度。指导和监督苏州河沿岸重要建筑外立面整治设计方案的执行,协调推进沿岸重要建筑立面整治。持续完善住宅小区基本功能,提升小区环境、完善房屋基本功能。鼓励在满足日照、间距等环境要求的前提下,挖掘小区内部空间,新建门卫间、地下停车库、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推进河滨大楼、德义大楼等地标性优秀历史建筑修缮,促进区域活化利用,开展保留保护区域改造整治策略、更新范围控制研究、重点建筑物和重要路段建筑物周期性修缮机制等工作。
推进旧改征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紧盯不放消存量、严格管理控增量”为要求,推进在外过渡居民安置。在继续做好旧改征收基地新开启动的基础上,推进征收项目基地收尾;总结旧改征收新机制试点经验,完善工作流程,助力基地收尾。
(五)坚持共享共治,着力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效能
启动新时代“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市、区、街镇三级党政双牵头工作机制,结合街镇事业单位整合,切实落实街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及房屋管理工作职责,推进基层党组织对业委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规范业主自治机制,进一步规范业委会运作,推进业委会运作规范评估;推行年度审计制度,规范业委会资金管理,扩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业委会工作经费的年度审计覆盖率,促进200个商品房小区维修资金续筹。推进形成“按质论价、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市场价格机制,试点推进500个小区物业服务费调整,全面推行物业服务合同网签制度。
(六)坚持守住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管理责任,聚焦房管领域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主动对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街镇,指导督促有关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推进《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实施,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全市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6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安全隐患风险较大的城镇房屋重点排查,12月底前完成对所有城镇房屋排查。健全小区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实事项目,为建设500个老旧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重点围绕消防设施、电梯运行、小区地面积水、地下车库积水、高空坠物(外墙脱落)、老旧住房结构安全(坍塌)等运行安全风险管理,推进智慧物业应用场景建设。
(七)坚持数字赋能,推进房管领域数字化转型
通过数字赋能,深化城市管理“一网统管”向住宅小区延伸覆盖,加快推进智能感知设备、智能配送设施等,加快推进住宅小区“新基建”,发展智慧物业,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数字化,加快完善房管信息系统集成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物业等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发挥信用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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