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化营商环境4.0版全文一览:《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解读(3)

(六)政企沟通。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具体措施:

1.充分利用网上政务平台、“两微一端”、民营企业发展论坛、外资企业圆桌论坛等政企沟通平台,健全畅通便捷的政企互动机制。

2.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会议论坛、营商环境监督员、营商环境咨询专家等常态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精准施策。

3.鼓励各区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弘扬企业家精神。

4.制定出台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

(七)长三角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建立三省一市优化营商环境合作机制,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持续提升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能力。具体措施:

1.推动建立三省一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沟通机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选择若干领域共同研究突破。

2.推进生产、施工许可准入等领域监管标准统一。

3.加强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探索以跨省(域)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的跨省(域)通办服务。

5.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

6.在交通、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推进符合联网通用标准的移动支付应用,实现互联互通。

7.在长三角区域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试点推广“贴现通”业务,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8.实施长三角区域统一的境内自然人与境外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办法,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试点。

9.加强长三角区域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工作,试点三省一市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和计量考评专家共享制度。

10.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公共信用等方面,率先开展制度创新突破。

五、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保障

(一)营商环境宣传。将加强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工作重点,提升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具体措施:

1.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持续开展常态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2.及时宣传报道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和成效,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

3.组织开展政策进园区、进楼宇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微视频、专题片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培训。

4.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政策宣传。

(二)营商环境督查考核。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建立常评常改、以评促优的常态化评价机制。具体措施:

1.组织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合督查。

2.以企业满意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测评工作方案。

3.加强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应用,分批开展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特色做法和主要成效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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